">永中财税网-财务审计|税务审计|高新代理|专项审计|招投标审计|加计扣除审计|项目审计|资产评估|上市辅导|税收筹划|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税法实务 > 企业所得税 >  > 正文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有效期有多长

2018-03-08 07:23http://www.cpa1999.com北京永中会计师事务所

【问题】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有效期有多长?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规定,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