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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

2018-08-28 14:33http://www.cpa1999.com北京永中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的规定,(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因此,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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