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4月1日,深圳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国税访谈室”举办了一期以“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深圳国税局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解答了网友关心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各项热点问题。本报特邀深圳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
(一)增值税一、优惠政策财税〔2013〕52号文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文明确,“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财税〔2013〕52号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三、如何办理税收优惠备案不需要进行申请或办理备案手续。小规模纳税人中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在按季申报时,填写《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挂国税网站),分月填写数据,符合免税条件的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
四、常见问题解答1、问:享受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还需要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答:不需要。只要是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都可享受优惠。
2、问: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务机关是否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答:可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グ聪中姓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收入(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免税项目等),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
3、问: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在季度中某一月份未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自行领购并开具了普通发票,能否在次月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改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上述纳税人开具了红字发票后,可以按规定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预缴增值税税款。
4、问: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在季度中某一月份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未开具发票,能否在次月申请代开发票?
答:上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未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自行补开普通发票,或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预缴增值税税款。
5、问: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如何申报?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填报,代开发票预缴税款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额”栏填报;其余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销售额”栏填报。
6、问: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的按项目免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